一、申报、认定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松滋市辖区内,自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之一者,均可申报。同时受荆州市教育局委托,对我市辖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再集中上报荆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3日-10月1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
三、网上报名(第一步)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相应申报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取得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不得从非统考的端口进入)
1.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报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根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2.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荆州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选择“松滋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松滋市教育局。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网报结束前,申请人选择了“暂存”信息的,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查看申请信息。
6.提交信息。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成功及登录相关信息。
7.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注: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四、现场确认(第二步)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8日。
2.现场确认地点:松滋市教育局师职成科。
3.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 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⑵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陆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⑷《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最后还要检查上传是否成功)。
⑸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①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⑹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正规证件相片,一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资格种类,另一张用于体检表)。
⑺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五、体检(第三步)
现场确认后,凭确认点发放的盖章的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
时间:10月14日-10月18日(要求空腹)。
六、审批、制证、发证(第四步)
领证时间初步定在2020年元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