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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2021年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8人
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8182
 摘要 
招聘人数 8
报名时间 2021年03月08日至 2021年03月12日
考试形式 笔试+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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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拟引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8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如下:

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8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间出生)。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2021年应届毕业师范类研究生、2021年应届毕业师范类本科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时须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有考生和已参加2020年教师资格笔试暂缺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向报考学校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2021年7月31日前须提交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审核,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湘潭市教育局网(http://jy.xiangtan.gov.cn/)

发布公告、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2.湘潭人事考试网(xtrsks.xtrs.xiangtan.gov.cn/">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

发布公告、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

3.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院校发布公告。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测试(含笔试、试教)、签订预聘协议、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请考生于2021年3月8日9∶00至2021年3月12日17∶00将《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交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报名邮箱:

350528910@qq.com,逾期不予接收。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认真填写《2021年湘潭市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仔细阅读并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相关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公告、测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初审内容。资格初审时须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证件证书,具体如下: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②本人教师资格证;③本人成绩单;④《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所有考生和已参加2020年教师资格面试暂缺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向报考学校提交面试合格成绩单及《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2021年7月31日前须提交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①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测试等后续环节。

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测试

①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②测试内容:笔试+试教,纪检监督下考前随机抽取试讲教材(高中必修)。

③测试要求:

笔试:时长90分钟,总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

试教:备课20分钟,试教时间为20分钟(含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试教占80分,答辩占2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含80分)。两项均须达到合格线80分才视为考核合格。

④ 测试计分:试教环节去掉最高及最低分取平均分计算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40%、试教60%比例合成。

4.签订预录协议

测试结束后,以本场人才引进职位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场预聘用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用人单位与预录用人员签订《预聘用意向协议书》。

5.资格复审、体检

预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标准执行。资格复审、体检相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报《湘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调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核查证件证书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提交全部所需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7.拟聘用公示、聘用

拟聘用公示、聘用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聘取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人事档案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转入湘潭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五、特别提示

(一)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测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测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测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全程指导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525888(湘潭市一中)

监督举报电话:

0731-52313442 (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管理科)

学校咨询电话:手机 潘老师13017323358

胡老师13187222421

咨询和举报电话限工作日使用。

点击下载>>>

1-4全部下载v.docx

1、湘潭市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表

2、诚信考试承诺书

3、学生基本情况说明

4、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招聘计划与岗位

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团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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