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教师招聘第一批考试的笔试工作将于5月10日进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身体健康,确保考生顺利完成考试,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长沙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参考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笔试分为上午场次和下午场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上午场次时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场次时间:5月10日下午14:30—16:30
二、笔试时量
各科目笔试考试时量均为120分钟。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5月7日—5月9日
四、考点安排
见准考证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需准备的资料
1、所有考生必须扫描本通知下方二维码,并按要求在5月6日16:30前如实填写和提交《长沙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未提交该调查表的考生将影响其参加笔试。因疫情影响仍未解除,建议考生近期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笔试考试日前 14 天(简称“前14天”)内无武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抵长前主动申领居住地的电子健康码。
3、前 14 天内有武汉旅居史的考生:在抵长前主动申领居住地的电子健康码,提供笔试考试前7天内当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报告,或提前到达长沙县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4、前 14 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抵长前主动申领居住地的电子健康码,出具隔离满14 天的解除隔离证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报告。
5、前 14 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抵长前主动申领居住地的电子健康码,须提前2天到达长沙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定酒店隔离并开展核酸检测,所有费用自理,检测阴性的,可正常参加考试;未做核酸检测或检测有异常的不能参加考试。
6、前 14 天内有境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抵长前主动申领居住地的电子健康码,并出具隔离满14 天的解除隔离证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报告。
(二)筛查审验方式
主要通过查验电子健康码、解除隔离证明和新冠肺炎病毒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筛查。
1、前 14 天内无武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现场查验电子健康码必须为绿色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2、前 14 天内有武汉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现场查验电子健康码必须为绿色,且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3、前 14 天内有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现场查验电子健康码必须为绿色,有隔离满14 天的解除隔离证明,且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4、前 14 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现场查验电子健康码必须为绿色,有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5、考试前有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考生:必须按照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案的要求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并继续完成 28 天复诊,复诊无异常且考试当日现场查验电子健康码为绿色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健康突发状况处理
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主动报告,积极配合,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行相关处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规律作息,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尽量避免外出旅游,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2、考生抵长后请不要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不拜访亲友。考生在赴考场参加考试途中,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搭乘电梯或在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在考点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口鼻。考生参考须全程佩戴口罩。使用过的口罩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4、中、高风险地区的确定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每日疫情通报和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公布的为准。
5、以上防控要求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六、温馨提示
1、请考生提前确认考点位置,不要走错考点。考生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考生必须排队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和电子健康码(纸质版彩色打印),开考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上午场次考生从上午7:30开始验证进入考点,8:20进入考室;下午考生从下午1:00开始验证进入考场,1:50进入考室。进入考点后,考生可以在学校室外操场(晴天)或风雨运动场(雨天)休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室准备参加笔试考试。
2、考生在分发试卷和答题卡后请检查其是否缺页,印刷是否清晰,如有质量问题,请举手示意监考老师。
3、考生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的密封线内填写姓名、考号。对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答题卡,均按零分处理。
4、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纸张及其他电子通信设备进入考场,手机和身份证(或社保卡)按相关要求关机并上交监考员存放在指定位置。
5、考生必须按要求用2B铅笔、黑色(蓝色)钢笔或中性签字笔答卷。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或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须当众公开回答。
7、考生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凡已构成作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答卷作零分处理。
8、考生在考试终考铃响前不得交卷。
9、考试结束前15分钟,由考点统一(口哨)报时。考试时间终了,考生一律停止作答,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防疫政策咨询电话:0731-84015781(24小时值班电话)
考生考务咨询电话:0731-84037508(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考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908474022(仅限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附:
查看考试前14天行程情况,微信搜索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进入“疫情防控行程卡”,按提示操作可查询近期行程
扫描下面二维码,填写长沙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