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补充紧缺急需学科,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教师县外调入计划的批复》(平编办发〔2024〕76号)要求,决定从县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调教师7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
学段 学科 | 初中 | 小学 | 小计 |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地理 | 语文 | 英语 | 科学 | ||
计划数(名) | 1 | 1 | 1 | 1 | 1 | 1 | 1 | 7 |
(二)选调范围
平江县行政区域外的中小学在编在岗并已向平江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教师。
三、选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与学科一致或已取得该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小学学科须具备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初中学科须具备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或确定为拟调对象:
1.公安机关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5.实地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6日(2天)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平江县教育局408室
3.资料填写:报名对象须填写《平江县2024年县外在编在岗教师选调报名表》(报名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须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管理机构公章)。
4.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调方案,慎重、理性报名;
②报名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
③报名人员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办理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五、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报名人员应根据本人实际,申报义教阶段(初中、小学)试教学段、学科。
2.试教采取上微课的形式进行,当场评分,取评委平均分作为试教分。试教分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试教流程:备课30分钟,上课15分钟以内。
4.试教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同分处理办法:试教分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的,以职称高者优先;职称还相同的,以师范专业毕业者优先。
六、体检
1.体检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医院进行;
2.在纪检干部的监督下,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体检医院。
七、考察
按照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定每科第1名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平江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主要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八、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选调单位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岗位安排与聘用
选调教师均安排到我县有余编的乡镇中小学校(初中、小学)工作。选调对象应聘到新的岗位后,按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确定职级,若新单位无相应专技等级空岗,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接受低岗聘用。
十一、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0-6234772(平江县教育局纪工委办)
平江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日
原文链接:http://www.pingjiang.gov.cn/35048/35049/34997/36097/36564/content_2218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