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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株洲醴陵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高中、初中教师19人
发布时间:2024-03-18浏览次数:6081
 摘要 
招聘人数 19
报名时间 2024年03月18日至 2024年03月29日
面试时间 2024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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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高中、初中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初中教师19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学校简介
  详见醴陵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liling.gov.cn/jyj/),或各招聘学校网站。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19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6.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不限应届);
  7.愿意在醴陵最低服务5年;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邮箱报名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3月29日(周五)上午12时止;
  联系方式: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要求:请应聘者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见下列“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以压缩包(备注:“招聘学校+岗位名称代码+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学校报名专用邮箱,并与招聘学校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箱报名后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3月28日(周四)9:00-12:00、13:30-17:00和3月29日(周五)上午9:00-12:00)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二)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8日(周四) 9:00-12:00、13:30-17:00和3月29日(周五)上午9:00-12:00;
  地点:醴陵市第三中学
  所需材料:
  1.应聘者下载《醴陵市公开招聘高中初中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毕业证书原件的,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为师范类的,如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专业均未注明“师范类”,另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课程表或毕业成绩单;
  4.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备注姓名+报考岗位);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三)相关要求
  1.本科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年级的前50%(初中体育教师岗位为前30%),或者担任班委会、班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的证明(任职达1学年及以上),或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等证明材料,不含社会捐赠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不作此项要求(详见附件1)。
  2.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更改报考岗位申请。确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须书面提出改报申请,改报申请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周五) 下午14: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的即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号码准确、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醴陵市教育局和醴陵市人社局认定。招聘岗位要求是专业类或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分类中任意一个。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一致。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周四)9:00-12:00、13:30-17:00和3月29日(周五)上午9:00-12:00,在醴陵市第三中学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报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紧缺特殊岗位,经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面试)、31日(周日,说课)。
  考试地点:醴陵市第三中学。
  (三)准考证领取
  联系报考学校领取。(见附件2)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由醴陵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不超过岗位数1:4比例进入说课环节。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考生一并进入说课。
  2.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备考课题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说课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在说课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等环节。说课成绩相同时,增加答辩环节。
  3.综合成绩:说课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合格分数线:设立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说课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在综合成绩公布后当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有考生当场放弃签约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作一次性递补。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组的考察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醴陵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醴陵市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④辞职。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各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0731—23240958(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731—23289948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4年醴陵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初中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  醴陵市高中、初中学校报名联系方式

      附件3  醴陵市公开招聘高中、初中教师报名表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 陵 市 教 育 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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