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
(二)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007年1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4年湖南省凤凰县教体局下属学校公开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凤凰县人民政府网站、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1月13日;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743-3506094;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2024年湖南省凤凰县教体局下属学校公开引进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附件2)2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对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0日前必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主管部门认定,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④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负责,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公开引进不进行笔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面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参加面试对象凭身份证与报名表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素质,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由教体局研究并书面申请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以主考官评分高低作为进入下一程序依据,依次类推。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引进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在首聘工作岗位不得少于6年。
五、注意事项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补充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 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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