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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衡阳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3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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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22〕4号)和《衡阳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产业链人才、产业人才团队公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衡阳市教育局7所直属学校决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数

衡阳市教育局7所直属学校27个岗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引进程序

(一)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公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和全国、省、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高级职称教师。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二)引进程序

1.公费师范生岗位,程序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现场确认—面试(面谈)—签订就业协议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2.全国、省、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高级职称教师岗位,程序为: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试教—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三、引进对象资格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资格要求

1.符合《2024年度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岗位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2.公费师范生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获得同学科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全国、省、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高级职称教师报名时须具有同学科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三)年龄要求

公费师范生年龄须在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全国、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高级职称教师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年龄以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学历学位要求

公费师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全国、省、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高级职称教师报名时须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2024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自2023年12月6日起前溯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2023年12月6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截至2024年9月1日(含),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10.通过衡阳市2023年度人才引进考试考核后,在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自2023年12月6日起,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衡阳智慧党建官网(https://www.hyzhdj.gov.cn/)和"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2024年度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734-8811312或0734-8811335(放假期间请拨打手机号:伍老师13203113088、李老师17607345576、李老师19118701919)。

(二)报名、资格初审(含现场确认)和考试考核

1.公费师范生岗位

(1)报名

采取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2023年12月12日8:30至15日下午17:30内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标题名称:引进学校+姓名+引进岗位+岗位代码+手机号)报名,并将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相关引进学校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发送考生应与报名学校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现场报名:2023年12月14日8:30至16日12:00),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B栋B102室。

报名时应现场提交或上传邮箱下列资料:

①《2024年度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就业推荐表(须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公费师范生毕业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为纸质的,须有毕业学校盖章;就业协议为网签的,请应聘考生确认毕业生信息已进入网签平台,并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中须附上网签"就业协议"的网址>)。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其纪律处分或限制报考等处理。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引进单位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后续的引进考试。

(2)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后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表、相关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B栋B102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邮箱报名人员2023年12月14日8:30至16日12:0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人员在2023年12月16日12:00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3)考试考核

①开考比例和最低分值

公费师范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对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值,最低分值为8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②面试(面谈)对象

资格初审且通过现场确认的合格人员列为面试(面谈)对象。

③面试(面谈)时间

2023年12月17日上午8:30前,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C栋候考室候考,超过截至入场时间8:30,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

④面试(面谈)方式

公费师范生考试考核采取面试(面谈)方式。面试(面谈)时间为10分钟(包括看题、思考和回答问题的时间)。面试(面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生的面试(面谈)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全国、省、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高级职称教师岗位

(1)报名

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岗位需求—进入《2024年度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选择岗位进行线上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至19日下午17:30,补充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7: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17:00。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①《2024年度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4年1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④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可以查询,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

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高级职称教师须提供)。

⑥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已满的证明)(附件3)。

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⑧乡村学校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报考者还须提交乡村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或年度考核表、聘用合同)(附件4)。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其纪律处分或限制报考等处理。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引进单位负责对线上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后续的现场资格确认和考试考核。

(2)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⑧的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时间在考试前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3)考试考核

①开考比例和最低分值

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3:1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全国、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高级职称教师报考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所有低于3:1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值,最低分值为8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②考试对象

资格初审且通过现场确认的合格人员列为考试对象。

③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④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试教(上微型课)方式。试教(上微型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试教(上微型课)时量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生的试教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面谈)或试教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2.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相关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资格复审环节已递补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环节未递补的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递补一次。

(五)考察、公示与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引进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

2.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衡阳智慧党建官网(https://www.hyzhdj.gov.cn/)和"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

3.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引进对象,并办理相关手续。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不得调动。

五、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学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800元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视情况享受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人才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人才补贴政策以《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准(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人才政策栏查询)。引进对象服务期内辞职的须退还已领全部人才补贴。

(三)职称岗位聘任。引进对象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六、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引进工作在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二)非华中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由引进单位提供免费考前一晚住宿和报销往返车票,考试考核通过的公费师范生发放衡阳旅游年卡。来衡参加考试的人员享受"免费住、免费游、免费行",即:为考生提供免费考前一晚住宿,向考生发放衡阳旅游年卡,安排住宿地到考点车辆摆渡。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734-8811312/8811335。

监督电话: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8811350。



附件1:2024年度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

附件2:2024年度衡阳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衡阳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6日

原公告链接

https://www.hengyang.gov.cn/edu/xxgk/rsxx/20231206/i3206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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