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动态 2023湖南湘潭技师学院第二批招聘6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湖南湘潭技师学院第二批招聘6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1浏览次数:3464
湖南高校教师辅导员招聘信息交流群
免费资料 · 考情指导 · 课程优惠 · 考友组队
微信扫码加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3年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和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查阅具体的招聘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8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岗位另作要求除外。

6. 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和专科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附件2)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年限。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在编人员(试用期除外)。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和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向社会公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湘潭技师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8:00至11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3年湘潭技师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92”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要仔细确认报名条件,报考后考生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2)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湘潭技师学院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示、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注意妥善保管。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8:00-11月21日17:00。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120分钟,笔试内容涵盖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职业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G5-G6岗位免笔试。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调整计划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G5-G6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登陆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查询笔试成绩。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G1、G5、G6三个岗位采取试教+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试教和专业技能展示满分各100分,试教低于70分,专业技能展示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G2-G3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G4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

G1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30%+专业技能展示×30%。

G2-G3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G4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G5-G6岗位综合成绩=试教成绩×50%+专业技能展示×50%。

所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湘潭技师学院专项考察组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和湘潭技师学院官网(www.xtjsxy.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学院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在湘潭技师学院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2.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相关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

四、其他事项

1.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8244977(上午8:0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0731-58244979(上午8:00-12:00;14:30-17:00)

附件:

1.2023年湘潭技师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2. 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湘潭技师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原标题:2023年湘潭技师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xtrs.xiangtan.gov.cn/25937/content_1254050.html


识别二维码
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在线咨询 选课报班 在线刷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