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教育强区建设的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2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招聘。
2、到2016年8月30日后,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已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且与单位有低服务年限约定未期满的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报考范围。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1、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
2、招聘录取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3、招聘录取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天心区教育系统。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1、初级中学教师:15人
2、小学教师:27人
五、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
(1)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原则上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如果应聘者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其本科学历可为非全日制。
(3)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终审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如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如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应聘者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应聘学科一致。
6、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数学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7、应聘初级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六级成绩须在425分以上或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四级成绩须在425分以上。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二)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1)时间:2016年 5月7日——5月1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2)地点:雅礼天心中学科学馆六楼(长沙市天心区黄土岭路218号)
(3)填表:登陆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天心教育信息网下载《长沙市天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进行填写。
(4)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长沙市天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要求贴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④《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属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供由大学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提供《外语水平等级证书》;
报名登记表和材料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应聘者请另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与报名登记表上的为同一照片)。
(5)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6)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报名人数对招考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
2、笔试
(1)时间: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天心教育信息网通知。
(3)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以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专业知识主要是测试相应报考学科的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合为一套试卷,时量共计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
(4)笔试成绩可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天心教育信息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分数公布之日起3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点:天心区天剑路282号),按程序进行查分。
(5)查分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人选。笔试成绩相等时,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的进入面试、试教;如分数仍然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试教。面试、试教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天心教育信息网公布。
3、 面试、试教
(1)面试和试教合并进行,面试与试教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面试试教之前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教育信息网上公告,面试当天未按时参加者取消面试试教资格,且不再递补。面试与试教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教师招聘的下一环节。
(2)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试教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3)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试教成绩排序。如果总成绩和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排序。
(4)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天心教育信息网公示。
4、体检
(1)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教育信息网上通知。
(2)体检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3)如应体检的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4)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教育信息网公示。
5、考察
(1)时间:待定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3)通过函调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资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须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其中,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生、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复审时如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4)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