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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9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8浏览次数:8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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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区公办学校办学管理体制改革,激活学校用人机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编外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5年以来,随着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在经过四次区划调整后,现直属学校18所,公办幼儿园3所。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学校硬件建设、加大教师培养,提升教师待遇等,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涌现出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明德麓谷学校、湖南一师虹桥实验小学、麓谷小学、雷锋小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所属枫树小学、桥头小学、坪山小学等一批农村学校也是各具特色,办学效果喜人。目前高新教育每年以新建1-2所学校的速度发展,现诚邀各类优秀在职教师和毕业生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

1、录取人员性质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制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录取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长沙市实属公办学校实行实行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空编经费包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教通【2016】17号)文件精神,实行人员经费包干,发放标准按照区教育局制定的薪酬福利标准执行。

3、录取人员均购买“五险一金”,表现优秀者可长期聘用,享受与在职在编教师同等的培训、评优等发展机会。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爱生敬业,乐于奉献。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报考中学心理和劳技教师岗位

只需具备教师资格证,但报考心理学教师岗位所学专业必须是心理学相关专业,报考劳技教师岗位所学专业必须是理工科类。

(3)报考职业中专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专、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但其中汽车、电子、电子商务、建筑工程等专业教师岗位无需具备教师资格证,只需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

5、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学科为二甲,其它学科为二乙。

6、学历:在职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职教师35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生26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在职教师岗位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如:小学语文在职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3年以上)。职专汽车、电子、电子商务、建筑工程等专业教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即可。

9、获奖要求:报考在职教师岗位需要获得所工作单位及以上荣誉。毕业生岗位须获得所就读院校及以上荣誉。

五、招聘计划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计划

       岗位

类别

岗位类别

岗位数

小学

在职教师

28

毕业生

40

初中

在职教师

15

毕业生

5

职专

在职教师

2

毕业生

8

合计

98

(二)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面试—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六、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5月24日至5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6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登录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gxjy.cshtz.gov.cn/)、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一个报考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时,可选择填报第二志愿。

2、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于5月27日至5月28日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是否提交成功(截止时间:5月28日下午17:00),如果通过则请打印《2016年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初审分片进行,审查时间:5月29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填报了两个志愿的报考人员到第一志愿报考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划片安排及联系咨询方式:详见附件四《长沙高新区编外聘用制教师资格初审安排表》)

3、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2016年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及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件、证书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初审的,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查验。

在职教师岗位:《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聘书或单位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毕业生岗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报名,但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查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打印、领取《准考证》。

七、面试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主要初步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性、仪表仪态、口头表达及作为教师的基本素养与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定于6月4日(星期六)在各片区招聘单位进行。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8: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8:1(含8:1)的比例,则均可进入笔试环节。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笔试环节。

八、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定于6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在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进行,总时量90分钟。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笔试安排6月10日以前在长沙高新教育网上发布。

3、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开始,可在长沙高新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 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长沙高新区教育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6月17日(下午2:30—5:00)到长沙高新区教育局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含3:1)的比例,则均可进入考核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考核(试教及专业测试)

1、考核时间定于6月25日。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2、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课堂教学的效果。试教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专业测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及职专汽车、电子、电子商务、建筑工程专业教师均需要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合成: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及职专汽车、电子、电子商务、建筑工程专业教师按试教成绩与专业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核成绩。其它学科教师试教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5、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6、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十、聘用(体检、考察、聘用)

(一)入围体检人员确定

1、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与笔试合成的成绩高低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2、若招聘岗位有多个单位,且因志愿填报及程序要求,招聘单位的岗位计划数第一志愿报考人员未能聘满或无人入围,可按报同一岗位的未聘用人员的第二志愿及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聘用,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与笔试合成的成绩高低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教育局牵头,联合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座谈、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电话回访(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要求、违法违纪、年度考核不合格、思想品性不优良、心理不健康等现象,则视为考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

(四)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在长沙高新教育网,长沙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后下达聘用批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3、在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况,多递补一次。

4、招聘人员聘用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区教育局统一调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5、在职教师原单位的离职、离任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6、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空缺岗位补充聘用

1、若经过第二志愿调剂,且经过体检、考察、递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将实施空缺岗位补充聘用工作。

2、补充聘用对象为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且试教成绩合格的人员。

3、补充聘用工作程序严格按招聘程序规定执行,补充聘用工作仅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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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计划表.xls

《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长沙高新区编外聘用制教师资格初审安排表.doc

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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