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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浏阳市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223名简章
发布时间:2016-03-29浏览次数:9186
 摘要 
招聘人数 223
报名时间 2016年04月01日至 2016年04月08日
考试形式 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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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3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正式录取时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普通高中、浏阳市职业中专、长郡浏阳实验学校和浏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浏阳市职业中专会计岗位专业要求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机械(智能制造方向)岗位专业要求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岗位专业要求为建筑学、土木工程;汽修岗位专业要求为汽车维修工程教育;电子商务岗位专业要求为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岗位专业要求为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教育;信息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
    2)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5)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8、教师资格证要求:中小学教师和浏阳市职业中专的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音乐教师必须在资格终审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正式录取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浏阳市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计划
    共计223名,其中:
    1、普通高中教师31名;
    2、浏阳市职业中专教师14名;
    3、初中教师59名;
    4、小学教师115名;
    5、长郡浏阳实验学校高中教师3名;
    6、浏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分别按照A类方式和B类方式进行(岗位分类详见岗位一览表),分类确定是否核减科目招聘计划数,分类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1、A类方式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科目报名;对应层次、对应科目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按对应学校录取;对应层次、对应科目招聘计划数为2个及以上的,则根据总成绩高低由拟录取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2、B类方式采取按对应学校、对应科目报名和录取的方式进行。
    3、个别学校因男女教师比例严重失调,部分岗位面向男性考生招聘(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当男性教师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在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整至同类同级别同科目岗位(增加计划数的岗位应满足调整后的开考比例要求)。
    4、B类方式中的双狮坪中学和岩前中学及洞阳镇九溪教学点的音乐岗位、张坊镇双溪教学点的语文岗位、文家市镇岩前片泉井完小和普迹镇迎龙学校的数学岗位、高坪镇古风教学点和沿溪镇包湾教学点及文家市镇岩前片白溪教学点的英语岗位、澄潭江镇山下片桥头完小的美术岗位因地理位置偏远,面向浏阳考生招聘。浏阳考生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现为浏阳籍、或在浏阳参加了社会保险(时间截止为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lyrsj.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3、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9:00—4月8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4月1日9:00—4月8日15: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17日9:00
    4、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7、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八、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
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A类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B类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以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职业中专的会计、机械(智能制造方向)、汽修、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建筑教师岗位的考核环节加试专业知识,具体方式见考核公告。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的时间、地点、规则、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公布。
    5、考核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二、体检
    1、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录取人员在浏阳市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简章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并组织实施。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教育局纪委)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浏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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