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以及长沙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芙蓉区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达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4.受理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步骤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阶段(6月7日-6月20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申请人应选择本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芙蓉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注:此操作是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申请时选择芙蓉区进行申报分类,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6月7日-6月24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咨询电话:0731-89965847、0731-89965844,咨询地点: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4-2审批一科。
2.体检。申请人应在完成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于6月24日前(含24日)到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需本人领取。
(三)网络办理提交资料阶段(6月28日-7月7日)
1.申请人须在6月28日-7月7日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
(http://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芙蓉区为办理地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申请。
2.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带相关材料原件和电子寸照前往现场确认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人民东路189号)政务大厅一楼 11号窗口,可乘长沙市内131、702、122、130、168、317、503、809、707、915路公交车,地铁5、6号线到“芙蓉区政府”站下车至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现场提交资料时间为6月28日-7月7日正常上班时段。
(四)专家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7月10日-7月21日)
1.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认定;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认定,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和邮寄状态,在春季认定工作完成后,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芙蓉区政府官网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查询栏目网址:
(http://www.furong.gov.cn/affairs/xxgk/gov1/xzspj/xzxkxxgscx/)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才会进行证书邮寄。申请人请注意浏览相关网站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我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EMS)送达,请确保网上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证书和申请表须申请人本人签收(EMS需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申请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附件:
1、芙蓉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2、芙蓉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芙蓉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4、信用承诺书
5、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5日
附件1:
芙蓉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区县 | 体检医院 | 医院地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芙蓉区 | 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 | 岳麓区溁湾镇枫林一路222号 | 0731-88639193 |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 |
长沙市第四医院 | 岳麓区麓山路92号(岳麓山东大门旁) | 0731-88942288 |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 | |
长沙桔洲康复医院 | 岳麓区岳华路1149号 | 0731-88707300 |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 | |
长沙泰和医院 | 开福区芙蓉北路529号 | 0731-88518508 | 体检时间星期一到周日上午 | |
长沙市第一医院 | 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 0731-84667602 0731-84861775 |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 | |
长沙市第三医院 | 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 0731-85171599 |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 |
长沙市中心医院 | 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 0731-85667926 |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需微信预约(关注医院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 |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 0731-89669288 0731-89669287 |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需微信预约(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 | |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 长沙市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 | 0731-85259141 |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在6月24日前(含24日)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孕妇凭孕检证明及B超单可免除胸透),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结果一年(连续两次认定)内有效。
2.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体检不合格,体检医院会短信反馈申请人。
3.体检人需空腹前往指定医院,带一张一寸证件照,并遵守相关规定。
附件2:
芙蓉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注意事项 |
1.身份证 | 原件扫描件 | 无 | 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
2.标准一寸照片 | 电子稿 | 大小要求:2.6cm*3.7cm(307像素*437像素),300dpi | 务必按大小要求提交,建议到专业的照相馆拍照处理,否则系统难以上传通过。半身照、侧面照、模糊不清等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
3.户口簿或居住证 | 原件扫描件 | 户口簿或居住证所在地须与认定机构所在地一致 | 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
4.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 无需提供 | 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 | 1.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且结论明确。2.体检须在6月24日前(含24日)完成,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3.体检不通过,不能参加认定。 |
5.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 |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中国教师资格网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
6. 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 原件扫描件 | 就读学校所在地需为芙蓉区 | 须提供本学期内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信网中下载或截图)若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者请提供毕业证。 |
7.学历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仅指毕业证书,请勿提交学位证书 |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在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仅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 |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原件扫描件 | 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网上截图 | 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选择统考;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或截图,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截图清晰完整,与申报专业一致。 |
10.信用承诺书 | 原件扫描件 | 按附件4打印填写 | 需本人手写签字,此承诺书非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承诺书。 |
提示:申请人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3:
芙蓉区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请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0731-89965847、0731-89965844),确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
三、申请人请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指定时间段内体检的无需领取体检结果,如需体检结果带回的请自行联系医院(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四、申请人如不了解一网通办平台操作的请查看《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确实无法完成办理的请到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
五、资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教师资格证在认定结果公示发布3天后,如无异议,将直接通过EMS邮寄送达申请人。请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务必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
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告提供的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切勿自作主张,擅自登录其他网址。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芙蓉区为办理地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申请。
七、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台居民不能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需前往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号窗口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认定。)。
八、本通告仅涉及教师资格认定事项,与教师资格考试为不同的两件事,具体区别请自行上网搜索。
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的信用承诺书(附件5)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的信用承诺书不同,请申请人务必注意,不要混淆。
九、请申请人在网速良好的电脑上用Google浏览器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以免难以登录或卡滞。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全天候开放,晚上或周末均可提交资料,申请人可选择合适的时间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以免因同一时间段登录人数过多造成系统卡滞。
十、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资料,不得随意拍照,擅自修改,将不符合要求、不清晰的资料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的照片务必为白底证件照)。如资料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齐补正,如超时未补正,系统将自动视为不予受理。
十一、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请勿上传学位证书,仅需上传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一本毕业证书即可(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仅需上传本科及其以上毕业证,不要上传多本毕业证书)。
十二、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校所在地,需有一项符合在芙蓉区;教师资格网申报和一网通办平台上申报(“第二轮网报”)确认点必须一致,同为芙蓉区;否则系统将无法受理。
十三、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20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
附件4:
信用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为 。
郑重承诺如下:
一、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绝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教师资格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教师资格证;
六、自觉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七、自愿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www.furong.gov.cn/affairs/fdzdgknr/qtfdxx/notice/202305/t20230505_11086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