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有关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7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茶陵县教育局网(http://jyj.chaling.gov.cn/)或电话咨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敬业,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茶陵县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茶陵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ling.gov.cn)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chaling.gov.cn)
茶陵县教育局网(http://jyj.chaling.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茶陵县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5月24日17:00止,届时关闭报名系统。
2、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5月23日~5月24日可接受现场报名。
3、要求:应聘人员登陆茶陵县教育局网填报有关信息,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4、现场确认:5月21日~5月24日,请自行下载并打印《茶陵县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成绩通知单)、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到茶陵县教育局人事股(档案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017年8月10日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资料不齐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时间:5月2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地点:茶陵县教育局人事股(档案室)。
3、方法:招聘领导小组集中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5月26日9:00~17:0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①笔试时间:5月27日(星期六)。
②笔试地点:茶陵县云阳中学(茶陵县城炎帝中路)。
③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新课程理念等综合知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根据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前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时,不进行递补。
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低面试分数。
①面试时间、地点:笔试结束后登陆(http://jyj.chaling.gov.cn/)查询。
②面试内容:岗位12、岗位16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为说课。
2、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茶陵县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低服务年限5年。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茶陵县纪委派出教育局纪检组 0731-22063823。
六、咨询电话
政策、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31-22029078,0731-25245310。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茶陵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茶陵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