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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邵阳市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167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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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16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初中类、小学一类计划具体招聘学校在面试前公布。

2.招聘公告可通过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县教育局官网查询。

3.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县教育局官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录上述网络平台,关注各个环节的通知和结果,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招聘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无精神类病史,能够胜任所择岗位工作;

4.综合素质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隆回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5.符合《2023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中相应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见《2023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符合《2023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如出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隆回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1)报考职业中专招聘岗位的:具有高中或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签订合同起两年之内必须取得相应层次和本次所报考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规定期限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高中招聘岗位的: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3)报考初中招聘岗位的: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4)报考小学招聘岗位的:报考小学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英语、小学一类语文和一类数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小学全科教育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岗位。

报考中小学招聘岗位的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任选其中一项即可:A、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受理凭证;B、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C、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出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学校(学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普通话等级证要求:报考语文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之前获取相应科目所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5.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6.本公告中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届、2021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且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而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隆回县在编教职工、2023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采集报名人员手持身份证照片。由招聘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编制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

①《2023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报考小学二类计划(边远乡镇小学教师)岗位的,限隆回县户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考小学三类计划(民族乡小学教师)岗位的,限隆回县户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和民族成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半年内)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不得使用美颜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及姓名);

⑥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

2.报名地址:隆回县思源实验学校

3.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4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报岗位必须符合该岗位要求,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的出生时间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4)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职业中专类计划(职业中专教师)、高中类计划(高中教师)、初中类计划(初中教师)中少数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小学二类计划(边远乡镇小学教师)、小学三类计划(民族乡小学教师),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招聘计划,其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小学一类计划(小学教师)中对应科目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的均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县教育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隆回县教育局政工股。

5.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不得入围进入下一环节。

6.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名次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方式。其中报考高中音乐,初中和小学的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成绩采取上微型课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评委决定)的方式折算合分,其他岗位面试成绩按上微型课100分的方式计分。

3.面试内容:报考职业中专财务会计与审计岗位面试教材为《企业财务会计》(第5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报考高中类计划(高中教师)面试教材为我县现行高中一年级春季教材;报考初中类计划(初中教师)面试教材为我县现行八年级春季教材(初中化学为我县现行九年级春季教材);报考小学一类、小学二类(边远乡镇小学教师)、小学三类(民族乡小学教师)面试教材为我县现行小学五年级春季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和年龄大小(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1.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 体检其他事宜: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作出考察结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县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其中报考初中和小学一类、二类岗位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依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自愿选择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后,按确认岗位办理聘用手续。不愿意选择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前,本人须作出书面承诺:聘用后必须在隆回县内服务满5年,服务期未满原则上不得要求调出隆回县工作、考研,或参加县外选调、招聘、公务员等考试。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

四、其他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故意隐瞒,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的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此次招聘各个环节所形成空缺岗位,均不进行递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可享受学费补偿。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受理社会各界在公示时间内的实名举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

隆回县教育局:0739-8240050

监督举报电话: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230380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187708

附件:

2.2023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1.2023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计划与岗位要求一览表.xlsx

隆回县教育局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9日

原公告链接http://www.longhui.gov.cn/lhxrsj/gsgg/202304/d96a541587a54c41b39945c282f7c3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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