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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邵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3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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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市直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等情况,邵阳市教育局组织部分市直学校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邵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及2021年、2022年毕业处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优秀毕业生。

(一)本科学历的岗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级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者;2.省级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相关竞赛获奖者、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3.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和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流程

整个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规定流程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与职业道德;

4.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6.2023年毕业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8:00至4月 3日下午17:30,共4天。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标题名称:招聘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手机号)报名,将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各招聘学校联系人电子邮箱(见附件1对应栏)及教育局招聘专用邮箱sysjyjjszp@163.com。

(三)报名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图片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指定邮箱: 

1.报名表(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资格(执业)要求证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任选其中一项即可: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受理凭证;②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出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④报考中职学校无人机教师、护理教师岗位的考生,自签订合同起两年之内须取得相应层次和本次报考相关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规定期限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5.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岗位要求为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大学本科必修科目成绩单(需包含教育学相关科目)或学校开具的考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证明。

6.符合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对象的荣誉、奖励、竞赛等证明。

7.以上所有证书均需扫描成PDF文件发送。

(四)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并直接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审核结果。

(五)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涉及恶意或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纳入市直学校教师招聘诚信档案。

3.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号码准确、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相关说明

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招聘岗位要求是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大类中任意一个即可报考。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类似但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考生须提供在读证明,注明毕业时间,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函。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形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内容为网上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一式两份,自行提前准备)、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会在邵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邵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关注。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会在邵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邵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关注。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注意事项: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将在邵阳市教育局官网、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面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的考生优先;学历仍相同的,则大学本科专业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的考生优先),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2023届毕业生需先与招聘学校签约三方就业协议书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3.体检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或弃权者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递补1次。

4.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邵阳市教育局指导审核,招聘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经邵阳市教育局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考察不合格者或弃权者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递补1次。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邵阳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调动或辞职,如有违背,需按聘用合同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会通过邵阳市教育局网站、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需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2.请考生遵守诚信考试原则,入围体检、考察、聘用环节考生自行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邵阳市市直教育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未尽事宜,以邵阳市教育局最终解释为准。

十二、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邵阳市教育局政工科0739-5609979

(二)监督

中共邵阳市纪委邵阳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5601021

邵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附件1邵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邵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邵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2

原公告链接:http://rsj.shaoyang.gov.cn/syrsj/tzgg/202303/6cf011b0904f4a5fbdf509a262b831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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