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岗位及计划人数
衡南县县属高中学校和县属初中学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54人,其中引进高中教师44名、初中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及计划详见《2023年衡南县赴衡阳师范学院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和计划数》(附件2)。
引进对象资格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体检合格。
(二)资格条件
1.符合《衡南县教育系统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附件1)中引进对象范围。
①教育部认可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②“双一流”“985”“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③其他本科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条件(具备其一即可):国家、省级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共青团干部)]。
2.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93年3月2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88年3月2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83年3月2日以后出生)以下。
注: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非“双一流”“985”“211”院校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以上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职业资格要求
县属初中学校引进教师岗位需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县属高中学校引进教师岗位需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
注:2023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引进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非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6.教育主管部门解聘的教师;
7.全日制在读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引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须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衡阳师范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6日-7日
地点:东校区理科1栋217室
2.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2023年衡南县教育系统高校优秀毕业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3),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①免冠彩色同底一寸照片一张(现场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报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荣誉(奖励)证书。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参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
(三)宣讲及面试
1.宣讲及面试时间:3月13日
2.宣讲地点:东校区外语楼北311室(8:30-10:00接受现场报名)
2.面试地点:东校区外语楼北3楼、4楼教室
3.面试方式、内容与要求:
①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对考生进行试教,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
②试教内容:初中试教内容从初中二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中抽取,高中学校试教内容从高一相应学科教材中抽取。
③试教要求: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当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试教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时,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同意,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签订协议
按照招聘计划,以报考学段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人员,再由预录人员选择招聘学校。预录人员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1、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考生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到校上岗后,予以正式聘用,列入全额事业编,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引进待遇
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除享受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等待遇外,还享受补贴待遇:详见《衡南县教育系统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附件1)
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报名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引进工作。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衡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8749137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4-8551645
附件:
附件1:
附件2:
2023衡南县县属学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和计划数.doc
附件3:
2023年衡南县县属学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BNNSgbY5Hoa7NSJgu6s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