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引进优秀教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6名(其中小学教师210名、初中教师36名)。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身心健康。
(二)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
毕业生: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
在职人员: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前,具有三年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与报考学科一致的任教经历(不含实习任教经历)。
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0年3月5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
1、小学教师岗位
(1)学历:①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在职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音乐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专业要求:英语、音乐、体育和美术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
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应与本人高校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相符。
(1)学历:①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在职人员应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2)教师资格证: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专业要求:英语、体育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4、招聘范围未明确毕业生或在职人员的岗位,符合该学科的毕业生或在职人员条件的均可报考。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的人员;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况。
五、招聘岗位(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初审→术科测试(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8年3月5日起,在雨花区政府网、长沙教育信息网、雨花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领取准考证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准确理解报考条件和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慎重、理性报考,岗位错报,责任自负。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2、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3月16日的8:00-21:00。
网址在网上报名期间见雨花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
报名时考生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文件格式及大小要求为JPG格式,大于50KB小于100KB。
3、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含1:3)。达不到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的计划数调剂到相同学科其他岗位使用。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8年3月17日至3月18日(9:30-11:30;13:30- 17:00);
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准考证须凭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笔试
1、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安排
时间:2018年3月31日
笔试地点及考场等安排,将于3月28日在雨花教育信息网上发布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并按时参加。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2018年4月9日—4月11日共三天,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申请时间:2017年4月12 日(9:30—12:00,13:30—17:00);申请地点: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雨花区政府大院二号办公楼B231房)。
考生申请查分时须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于4月13日13:30—17:00,领取查分结果。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入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术科测试入围对象;招聘计划在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入围对象;其他岗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
资格初审入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均在在雨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参加。
2、资格初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资料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毕业生: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2016届和2017届毕业生提供);③普通话证;④教师资格证(2018年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⑤就业推荐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⑥《长沙市雨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在职人员: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所有的学历证书);③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证;⑤任教证明以及报考意见书(在资格初审环节提供文本格式);⑥《长沙市雨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合同书查验;
(4)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5)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凭国家教育考试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网上打印件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网站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应按时参加资格初审,提交的资料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对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空缺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五)术科测试
1、资格初审合格入围术科测试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的考生须及时登陆雨花教育信息网查看术科测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
2、术科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术科测试成绩×60%合成笔试(术科)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笔试(术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试教)
考生资格初审合格(术科测试通过),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过程包括封闭备课1小时,无学生授课8分钟。
面试(试教)具体安排,将在雨花教育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参加。
面试(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面试(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1、面试(试教)结束后,按照笔试或笔试(术科)总成绩×40%+面试(试教)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体检入围对象按照与岗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各岗位的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导致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4、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政审等形式进行,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考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以及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时,同一岗位递补1次。递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报考毕业生岗位,在资格初审时未提供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证件原件。
(九)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雨花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办理人事手续时,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新进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纪律与监督
按照《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八章规定执行。
八、其它
1、实行诚信考试。考生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面试(试教)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我区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聘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的公开招聘考试。对违反诚信考试规定的人员,将呈报上级教育、人社部门,建议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
2、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雨花教育信息网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3、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雨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人事科0731-85880212
监督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纪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1-85881033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80230
附件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