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及湖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疫情防控公告,结合我州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湘西州考区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2月26日-3月11日),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附件)并签字,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考生每单元考试进入考场时,均须将一份填写完整的体温监测登记表交给监考老师。
二、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2022年3月10日及以后)。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份旅居史考生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湖南,进入湖南后24小时内需再做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备注:1.若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在考试前未出,可持采样单进入考场。2.若持有抵达湖南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进入考场)
三、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考试当天需查验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也可截图或彩色打印纸质版方便查验),考生必须符合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情况、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才可进入考点。
四、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24小时内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需符合公告第二点要求)的;
(2)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通信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5)2022年2月12日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6)2022年2月26日以后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7)2022年2月26日以后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8)2022年2月19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加考试。
五、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够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始终佩戴口罩,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监考老师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如因佩戴口罩而影响相貌比对时,有权要求考生摘下口罩进行身份识别。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六、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考试。经研判不能继续考试的,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重要提醒
1.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纪律要求与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
2.建议广大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以上赶到考点,按照我州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入场检测。
3.本次考试两个单元之间间隔时间短,如需参考下一单元的考生,建议尽量不要出考点,午餐自备干粮,以免耽误正常考试。
4.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链接).docx
湘西州教育考试院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