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1-11-02 09:13:18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长沙考区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向长沙市教育考试院现场提交退费申请,经我院核准符合退费条件后,登记上报省考试院。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额退回。
一、受理时间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于11月2日至11月5日到长沙市教育考试院(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6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登记和材料核验,工作时间为每天9:00至12:00,13:00至17:00。超过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
二、可提出退费申请的情况
1.因疫情防控措施,于10月28日至30日期间,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2.考前14天(10月16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行程卡显示带“*”的考生);
3.“健康码”、“行程卡”为非绿色;核酸检测报告非阴性的;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
三、不予受理退费申请的情况
1.考试当天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考生不予退费;
2.考试当天核酸检测证明显示检测时间非考前48小时内的考生不予退费;
3. 因个人原因决定放弃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现场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之一方能申请退费
1.考生“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的手机查询结果和截图彩色打印纸质稿,行程卡带“*”号视同黄码。已经恢复绿码的考生提交申请复码证明及截图纸质稿;
2.考生所在疾控中心、社区、街道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纸质稿;
3.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行程票据(长途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原件和复印件;(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名单:北京市、阿拉善盟、呼和浩特、锡林郭勒盟、日照市、遵义市、兰州市、张掖市、银川市)
4.核酸检测非阴性报告的纸质稿;
5.考生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的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证明材料纸质稿或复印件、考试当天提交的核酸检测证明纸质稿或截图打印稿。
2.考生因“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或处于隔离期间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替上交材料。为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性,不接受网上提交材料。
3.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两码。
4.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5.咨询电话:88626508、88626509(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原公告链接:http://ksy.csedu.gov.cn/services/jszgks/tzgg5/content_378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