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动态 2019年郴州苏仙区教育局选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2019年郴州苏仙区教育局选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30 责任编辑:hnadmin 浏览次数:1668次

2019年郴州苏仙区教育局选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为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苏仙区教育局决定公开选聘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5名。

  一、选聘数量及岗位

  全额事业编1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名,管理岗位12名。

  二、选聘范围

  局机关借(抽)调(用)人员,借调到教育系统外人员,城区公办学校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3.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教师资格和其他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证明。

  (3)具有教师资格证;

  (4)在苏仙区教育系统工作满6年,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立案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至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苏仙区行政中心三楼)0309室;

  3.程序:报名时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好《2019年苏仙区教育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1份,学校校长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提交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由所工作过的单位开具的《苏仙区教育系统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和《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年限证明》(见附件3)。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要求: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聘及调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12 日上午9 : 00-11 : 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20%)、教育管理(40%)、写作(40%)。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4.领取准考证:2019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按以上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人事股牵头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计分办法

  1.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x 40% + 面试成绩x 60%

  2.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等次“优秀”多者优先;如近三年获得“优秀”次数相同,则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六)成绩与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成绩将在第一时间在苏仙区教育信息网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苏仙区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监督电话0735—2473511(区教育局作风办);咨询电话:0735-2473531、0735-2473513(区教育局人事股)。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直系亲属参加选聘按规定回避。

  (二)有徇私舞弊、泄密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选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参加本次选聘并录用人员,将取消其选聘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违纪责任。

  1.对报名参加选聘考试资格弄虚作假的;

  2.在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公开选聘过程中,采取请客送礼、行贿、威胁、欺骗等形式,对参与公开选聘工作的领导、面试评委及其它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

  4.采取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他人的。

  (四)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待遇及要求

  公开选聘录用人员与教育局机关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凡被选聘录用人员不得放弃。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2019年苏仙区教育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