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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开发区2019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4 责任编辑:hnadmin 浏览次数:1958次

开发区2019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一、领取对象

2019年第二批在开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并认定通过的人员(名单见7月17日发布名单)。

二、领取时间

2019年7月24日—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30)。

三、领取地点

开发大厦705办公室(维扬路108号)。

四、领取须知

1.领取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如本人不能到领取现场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出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反面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人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并签字后方可离开;

4.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及时存放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5.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未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的应届研究生需凭毕业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