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广东潮州市潮安区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已经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如对通过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进行反映。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12号)和《潮州市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潮教通〔2019〕230号)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规定,经我区认定机构委员会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材料认真审核,同意认定潮安区(含枫溪区)以下申请人员获得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现将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如对通过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映情况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寄送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人事股(党政办公大楼西侧),邮编:515600,电话:0768-5811582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cajy2010@163.com。
附件:通过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