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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株洲醴陵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09 责任编辑:hnadmin 浏览次数:1852次

 2019 年株洲醴陵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健全教师管理体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通过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加强 在职教师考核,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对全市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从教资格定期注册,掌握教师资格持证人员的从教情况,为师资培养规划和教师录用提供依据。

  (二)创新教师准入后管理机制,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等情况,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建立教师发展长效激励机 制,强化教师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为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成立醴陵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清波

  副组长:傅明解

  组 员:汪丹、张神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股,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主 任:傅明解

  组 员:汪丹、张神保

  醴陵市教育局按照工作职能和人事管理权限,依据工作程序,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期注册的组织、初审、办结等工作。

  各中小学校做好本校教师定期注册工作的宣传、组织申请、材料审核、集体办理等工作。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将资料送交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时间安排

  2019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照以下时间段分步进行:

  1.清理核查教师资格证书等前期准备及培训;(9 月中下旬)

  2.申请人网上报名;(10月 8 日—10 月 27 日)

  3.确认点现场确认;(10 月 28 日—11 月 1 日)

  4.各单位上报材料;(11 月 4 日—11月 8 日)

  5.醴陵市教育局初审;(11 月 11 日—11 月 15日)

  6.初审结果公示;(11 月 18 日—24 日,公示一周)

  7.株洲市教育局复审;(11 月 25 日—12 月 3 日)

  8.省级教育部门终审;(12 月 7 日-12 月 21 日)

  9.发放注册贴,进行注册工作总结。(2020 年 1 月)

  五、有关政策及规定

  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 号)文件执行。中小学定期注册范围内的教师,身份转换为港澳台居民后,如果仍属于注册范围,则继续执行定期注册相关政策。

  (一)注册范围

  1.全市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各级教科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 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4.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 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可再次申请注册。

  5.首次注册期满人员。

  (二)教师培训学分要求

  申请首次注册者,前五年内教师培训学分不低于 240 分;

  入职时间不足五年的教师按每年不低于 48 学分累计;首次注册因学分不足而暂缓注册的教师,修满首次注册所要求的学分(240 分)加上暂缓期内应修学分(每年 72 分),方可完成首次注册。

  (三)年度考核要求

  申请首次注册者,须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暂缓注册。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

  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文件政策,宣传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的意义、注册对象范围、注册程序等内容。针对广大教师关心的问题和诉求,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方式,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使广大教师理解、支持改革,并自觉参与、积极配合定期注册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的思想稳定,保证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

  3.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过程中,要认真严格执行政策,坚持条件,坚持原则。要把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工作规范贯穿到注册工作的全过程。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弄虚作假、无故逾期不予办理等违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对当事人或责任人员进行处分。

  附件: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2.醴陵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