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随州市范围内需要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和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
三、认定种类:高级中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资格。
四、认定条件
1.政治表现合格。爱党爱国,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学历标准合格
(1)申请: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普通话水平合格
(1)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5.体检合格。
五、认定程序
(一)网报时间
网报时间:9月23日-10月10日期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9月23日-10月11日期间的系统开放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网上注册方法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选择“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完整阅读申报系统中的“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教师资格全国统考信息、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学籍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在填报上传信息的过程中,当输入相应编号后系统会自动链接校验,校验成功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直至信息填报完毕。
请注意以下填报事项:
1.如果学历、普通话信息系统不能自动链接校验,则需要将《毕业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拍照上传到系统中。现场确认时要提供《毕业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一律选“无”(因为无《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其它系统(专业)据实选填,如:会计员、会计师、建造师等。
3.专业类别:据实选填师范类或非师范类。自修、函授、网路等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毕业的考生均选非师范类。
4.登记照片:必须上传近3个月的免冠无头饰正规彩色登记电子照片。手机随意拍摄、人工修饰或剪贴克隆的照片均无效。
5.上传《个人承诺书》:先在网报名界面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再按系统要求上传到系统中。
6.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必须有一个为本人的常用电话。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或材料,到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D区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逾期网报信息无效。现场审核时,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事项以及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事项均给予指正并当场退给申请人自己修改或补充后再按程序办理。在外地工作的申请人可以将资料委托他人代办。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系统自动校验成功的证书均不需要提供原件,其它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2)毕业证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学历,必须拍照上传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上可查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拍照上传普通话证水平等级证书,同时提供官网上可查询的截图或市语委以上测试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体检合格报告。《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请申请人在“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下载。《体检表》插入电子照片后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带到随州市中心医院体检(随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约定的体检医院为随州市中心医院),近一个月体检合格的报告有效。
(6)登记照片。1张1寸彩色登记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网上注册时上传的登记照片为同一底版)。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地点: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722-3257939。市内乘21路公共汽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下车即到。
2.《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10月12日现场确认结束后90日内办结(具体时间视教育部下发空白证书的时间早晚而定)。申请人可在工作日时间拨打(0722-3257939)咨询证书办理情况,市教育局不再在网站上另行发布领证通知。
3.申请人(或委托的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到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窗口不代办邮寄或快递业务。
4.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或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