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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7 责任编辑:hnadmin 浏览次数:1635次

玉环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9月20日- 9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20:00), 体检时间:9月29日-9月30日(工作日的每天7:30-10:00),现场确认时间10月9日- 10月11日。

一、申请对象及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户籍在玉环(或办理玉环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或在玉环当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三、认定说明

(1)户口簿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6)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2体检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带身份证和1张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到玉环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咨询台领取《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填写“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栏,贴上本人照片。

3审核认定

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