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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时申请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9-09-12 责任编辑:hnadmin 浏览次数:1629次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①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1份。

②《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③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④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冲印尺寸3.5cm×4.5cm,常用底版蓝、白、红;与网报相片同底版,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⑤提交用于核对网报信息后退回的,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申请地为户籍地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另外,网报时,学历、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未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补充提交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